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及时间要求解析和是否要法人到场
当公司决定结束运营时,注销是必经之路。在北京,公司注销的流程和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主要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
首先,无论哪种注销方式,公司都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报告、完税证明、帐户注销证明等。同时,这些文件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日内提交。
**一、简易注销**
如果公司在领取执照后未开展业务、无债权债务,且不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可以选择简易注销。整个流程大约需要40天。
1.**公示申请**:首先需要申请公示,公示期为20天。若公示期内税务未注销完成,则公示期到期后无法交件,简易注销失败。需要注意的是,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失败,后续需转为一般注销。
2.**shebao、公积金停缴**:在注销过程中,需要停缴shebao和公积金。shebao需提前一个月操作,公积金当月操作。
3. **税务注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等材料,完成税务注销。
4. **工商注销**:公示期结束后,预约工商注销,填写相关表格,交回营业执照,终拿到企业注销通知书。
**二、一般注销**
对于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公司,需要选择一般注销。整个流程需要60-80天。
1. **公示申请**:与简易注销不同,一般注销的公示期为45天。
2. **shebao、公积金停缴**:同样需要停缴shebao和公积金,操作时间与简易注销相同。
3. **税务注销**:提交的材料与简易注销相似,但可能需要更详细的税务清算资料。
4. **工商注销**:在税务注销完成后,进行工商注销,提交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终完成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