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山东保险代理公司无分支干净
转让一家青岛的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资金300万的,有30万的保证金。当前只有少量的再保业务,可以随时全部清退了。无对外的担保诉讼,有少量的分支机构,后期如果不需要可以全部注销。直接和保险代理公司的实控人对接,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致电详询~~(主页或者放大头像有联系方式)
另转让山东,北京,河北,陕西,深圳等全国一线城市保险代理公司转让,如您需要欢迎咨询~
保险代理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本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二)注册资本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要求,且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托管;
(三)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规定;
(四)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五)公司名称符合本规定要求;
(六)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有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0万元。
经营区域为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2000万元。
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