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企业进赣施工备案资料填写说明
江西外来企业备案进赣备案操作知识1、营业执照、纸质、安全许可扫面件与复印件。 2、法人委托进赣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3、注册、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身份证原件。4、在赣办公场所的证明,不能小于100平米,少租期为一年的租房合同。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工程活动备案指南1、《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原件,此表由初次进赣企业填写,并按要求法定代表人来赣签署承诺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5、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出具的进赣收据(核原件,存复印件)(进赣应从总公司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开户单位名称: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开户银行:建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银行账号:)6、企业在我省有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总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以进赣施工企业总公司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7、企业驻赣负责人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技术负责人(gaoji工程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企业驻赣法人委托人(不得超过2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建造师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聘用合同;本企业驻赣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等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8、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进赣施工证明,或者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赣办事处的进赣施工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9、进赣施工机具清单与人员花名册(核原件,存复印件); 10、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11、企业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进赣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12、《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进赣施工备案程序。省外企业在进赣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市场进入备案手续。(1)开通系统。登陆“江西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人员填报申请,开通市场进入备案系统。(2)上传信息。在系统中填写进冀企业工商注册、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等基础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材料受理。网上打印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携带相关原件,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窗口受理和核对原件。(4)备案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信用信息,三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5)同意的,颁发《进赣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并在“河北建设网”上公告进赣企业名单。不同意的,网上告知不同意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