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境外码备案是指境内生产企业在产品上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并经销,向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做出书面报告、提交相关资料,由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并保存以备考查的行为。
作用
申请境外条形码备案是为了规范境内生产企业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保护合法使用商品条码企业的权益,促进我国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
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通用规范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受理境内生产企业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以下简称“境外码备案”)。
目前使用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条码的产品,想在中国销售,就需要做条形码备案。国外条形码的产品想入驻国内大型超市、 正规电商平台都需要境外条形码备案证明。
境内的生产企业受境外企业委托,从事产品生产加工,不以自己名义销售产品的,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
所需材料
申请备案企业需向编码中心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企业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及其电子图片。
2.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表》(1份)。
GTIN 备案请填写产品目录表;GCP备案不需要填写产品目录表,但在线申请需添加 GCP 数量。
3.拟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产品包装样品或能够反映产品包装标识全貌的图片(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条码等信息)。
注意事项
1.申请备案企业应联系境外商品条码持有人,通过商品条码注册地的编码机构向编码中心提供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请备案企业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编码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及境外编码机构转交的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批复;
4.经编码中心审核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企业核发《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通知书》,并直接邮寄至企业;
5.境外码备案的有效期为2年;
● 期满之后需继续使用的企业,应在备案期限到期日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 境外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不足2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与境外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一致;
6.对备案后发现违反备案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编码中心可以撤销其备案;
7.在备案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备案企业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