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使馆商业登记证签章
使馆签章是指国外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对在中国公证处公证和中国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进行确认的程序。使馆签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认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
领事认证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民事: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收养证明、死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经济担保证明;
商业:公司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合同、协议、授权书、委托书等不同类型的文件。
在办理使馆签章时,需要提供原始中文证明文件、公证书或认证书、译文、翻译人员的资质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由于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办理时提前了解详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使馆签章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确保翻译质量和翻译人员资质符合使领馆要求,避免因翻译问题而耽误申请进程。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目前,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章属实,送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出口企业的使领馆不在同一地区,不同国`家的使领馆又有不同的要求。给我国出口企业办理领事认证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开展了代理领事认证业务,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以认证快速、质高方便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发票的领事认证需提交白色产地证;
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领事认证的产地证及发票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认证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俄罗斯、美国领事馆认证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
巴拿马使馆商业登记证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