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北京注册了很多文化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北京某某文化中心”这种企业名称的性质只能是个人独资性质,“北京某某文化中心(有限合伙)”这种企业性质可以有很多股东共同出资成立,名称有尾缀,不好看,个人独资和有限合伙有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对于真正业务比较大的老板来说,有风险在里面,而集体所有制的文化中心就比较完美,既保留了“北京某某文化中心”的名称,又可以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全体股东需要承担有限责任,对于各位老板来说是比较合适的,感兴趣的可以咨询我。
我公司转让:
1.北京...文化中心
集体所有制,字号可以变更,公司干净,没有异常记录,法人股东随时配合变更。
2.北京...电子技术研究院
集体所有制,字号可以变更,税务工商全都正常,有账本,可以来公司看原件。
3.北京...中医研究院
集体所有制,可以来原件,材料齐全,有账本,干净没有异常,看上的私聊。
集体所有制的形式目前是比较受欢迎的,因为停办时间太早,当时注册的并不是很多,现在转让资源非常少,如果您想要,感觉比较合适,建议您尽早收购,有这方面需要的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