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工程中心建设是在"创新、产业化"方针指引下,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产业化;
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培养yiliu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yiliu的工程化实验条件,形成我国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国家科技部根据国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目前,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布于农业、能源、制造业、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材料、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轻纺、医药卫生等领域,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条件凡符合国家组建工程中心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拟申请承担组建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组建省、部级相同领域工程中心,并已运行一年以上;
(二)、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在国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lingxian,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
(三)、具有技术创新、产业化意识较强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有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有经验丰富勇于开拓的营销人才;
(四)、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五)、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