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号,ANVISA发布了新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RDC830/2023,该法规整合并更新了包括风险分类、通知(Notificação)、注册(Registro)、修订、重新验证和取消通知或注册的程序以及标签,技术文件等相关规定要求,使其与国际形势保持一致。
该法规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届时,将废止RDC 36/2015以及一系列其他立法文件。
与目前法规RDC 36/2015相比,RDC830/2023新增了一些内容,下面,咱们就来了解下新法规每章的大概内容以及主要的变更情况。
第1章 初始条款
主要介绍了法规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名词定义。
主要变更
新增了可免于通知或注册情况的描述以及一些名词的定义解释
第2章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风险分类
描述产品框架和监管制度,分类规则以及分类规则的应用,需要重点关注分类规则的变化。
主要变更
分类规则独立作为附录1,对分类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具体变化如下:
1) 新增以下几类产品的分类规则:
不使用试剂的IVD仪器、用于检测可传播病原体的产品、用于评估细胞管理程序中免疫兼容性的产品、辅助诊断和新生儿筛查产品;
未分配定性或定量值的质控品也被视为IVD,且被归类为Class II,必须在新RDC生效后一年内通知ANVISA;
2) 删去RDC 36/2015中血气或血糖产品的特殊规则,遵循新分类规则。
注意:
1. 新RDC要求产品在提交资料时需要明确具体符合的规则,而不单单只是分类等级。
2.因为分类规则的更新,部分产品的申请途径会发生变更。自新RDC生效起,产品持有者需在365天内提出申请,重新验证从通知变为注册的产品,而对于从注册变为通知的产品,可通过更正申请方式来处理。
第3章通知或注册申请及其维护
该章节介绍了通知和注册申请途径的相关事项,包括通知或注册申请下需要准备的资料,注意事项,已通知或注册产品变更或取消处理,已注册产品的重新验证要求,医疗器械文件库管理,程序性重新评估程序的正规化等。
主要变更
新增IVD的通知申请将在申请人提交后30天内处理,注册申请的效期为10年的内容;
新增关于已通知和注册产品申请变更的描述,变更将分为三种情况,并说明不同情况下的要求;
新增对成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库存耗尽的情况做出的规定;
新增提交的信息合规性以及一致性要求,任何的变更需要通知ANVISA,并且及时在医疗器械文件库上传Zui新的说明书;
新增程序性重新评估程序的正规化描述,提出已通知或注册产品必须接受ANVISA的程序性重新评估、审计、市场监测和检查,一旦有问题,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回复和处理。
第4章xingzhengchufa
明确导致拒绝、暂停和取消IVD注册和通知的情况。
第5章申请人及其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信息表
强调了有关申请人和产品信息的适用表格必须在ANVISA的电子门户网站上以电子方式填写。
第6章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标签和使用说明
描述了器械标签和使用说明上的信息要求,以及非印刷版使用说明要求。
主要变更
新增了关于非印刷版使用说明的要求,允许对照品和校准品使用非印刷格式的使用说明。
第7章 技术文件
描述了需要准备的产品技术文件相关内容,格式等要求。
主要变更
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基本不变,采用了IMDRF技术文档(IMDRF/RPS WG/N13 (Edition 3) FINAL2019)的结构,与国际接轨。
第8章Zui终条款和过渡条款
新增相关规定要求,列明该法规生效后废止的其他立法文件,以及该法规生效的日期等信息。
原文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