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1、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2、用户注册/登录(注册时需上传主代办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并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3、登陆还需进行“企业信息变更”,补全注册时未填写齐全的信息后点击右上角“企业信息同步”;
4、进入主页面-“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理入口”,按实际情况填写公司基本信息并上传法人签字盖章文件后,点击“保存”-“自评价”,自评价分数达标后点击“提交”;
5、提交后可在单位“评价信息”中查看当前状态,刚提交也可进行“撤回”等操作,但状态到达“等待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确认”就无法再撤回了。
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
①税收优惠: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政策以及纳税亏损弥补年限延长政策;
②货款奖补: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获取科技金融货款补贴、创新券等;部分地区有额外的入库财政补助奖励;
③项目申报:支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重点专项项目等;
④品牌塑造:大大提升企业度与行业影响力,吸引人才,是企业申报研发平台、招投标等方面的加分项。
⑤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③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④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末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