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请搜索佳轩
以下是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办理请搜索佳轩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申请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办理请搜索佳轩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的条件
1、申办公司企业一定有着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企业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人不可以)办理请搜索佳轩
2、申办公司企业必须是内资,1级到末级股东不能包含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明文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第五条)
3、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能查询文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办理请搜索佳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