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名称
耐火等级
构件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承重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难燃烧体
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非承重外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柱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梁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楼 板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难燃烧体
0.5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燃烧体
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提高1.00h:
1 甲、乙类厂房;
2 甲、乙、丙类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