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股东决议,制定减资方案
确定减资基准日、减资的方式、减资对价的支付方式、减资基准日前的债务清单以及主要债务详情、明确召集以及表决减资决议相关事项、人事调整、占有国有资产公司减资的特别程序安排等。
二、在减资决议上
具体内容一般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三、在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编制上
一般以减资基准日作为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财产清单的具有内容可包括“编号、财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额/数量、单位、备注”等事项。
四、在债权人的通知及公告上
直接通知的方式一般包括EMS快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此外,对于发布减资公告,一般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减资的决策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部分省市已开通线上自主公告功能。
五、在修改公司章程/减资登记上
一般情况下,公司减资在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上就需要将修改公司章程作为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在审议通过后,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满足法定时间后,再将修改后的章程作为工商减资变更材料的一部分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减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