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落地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实缴和认缴的区别啥

2024-09-12 15:00 223.72.64.169 17次
发布企业
华夏启商(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二部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华夏启商(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004YMQ43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实缴,实缴和认缴的区别,专利实缴,知识产权实缴,实缴的好处
所在地
北京国贸建外SOHO东区9号楼702
联系电话
18701673025
手机
13641123606
联系人
王康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641123606

产品详细介绍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共十五章二百六十六条。本文就新《公司法》重大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

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原《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且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目的是强调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职责,消除过去为规避法律责任而挂靠“法定代表人”的现象。

二、明确法定代表人过错追偿制度

新《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此条规定,强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为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法定代表人过错责任追偿制度。

三、取消“执行董事”的提法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原《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四、规定公司(含股份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新《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微信图片_20240103090618.jpg

实缴和认缴的区别很简单。

认缴制是您可支付的钱,实缴制是您实际支付的钱。

相关合伙人的权益一般按实缴情况分配。

企业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企业登记制度。《公司法》是2013年改革的,注册资本以前是实缴注册制,现在是认缴注册制。

1、认缴制度又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工商局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在一个期限内分期缴纳(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时间,理论上写100年也是可以的),并且有无需一开始就全额付款。

2、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额,银行验资账户必须有此金额。也就是说,注册资本需要一开始就足额缴纳,不允许短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一开始就可以解决,以后也不需要支付本金,任何债务纠纷都可以及时解决。缺点是创业需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