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的详细介绍
ICP,网络内容服务商 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简写为ICP,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外资ICP许可证是指申请ICP的公司主体在股权追溯过程中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含有非大陆资本,这里的非大陆资本包含中国以外的各个国家资本、港澳台资本以及大陆公司在香港以及境外上市的资本,比如甲公司申请ICP许可证,甲公司有A,B,C三个股东,A、B股东为大陆自然人,C股东为一家有限公司,C公司由香港公司D全资设立,那么甲公司就需要按照外资程序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申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1000万,外资资本不得超过50%,也就是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外放资本不得超过50%;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关文件,申请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