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士电池达不到使用寿命的重要原因
时间: 2024-01-06 08:00
理士蓄电池在结构设计与使用原材料方面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进,性能有了相当大的提高,许多设计和用料精良的免维护蓄电池浮充使用的理论寿命为15~20年以上,但真正能在使用中达到如此寿命的电池恐怕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1.影响蓄电池使用寿命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1)蓄电池在环境温度变化时对其充电设备有苛刻要求。由于过去的充电设备在设计上的缺陷,影响了理士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
2)蓄电池放电后,由于过去充电设备的使用不方便,致使用户不能及时给电池补充电,其造成的伤害是使电池的寿命大为缩短。
研究发现:电池充电过程对电池寿命影响更大,放电过程的影响较少。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蓄电池不是用坏的,而是“充坏”的。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显然,日常使用中的蓄电池不可能长期处在的环境中,一日中尚有早、中、晚的温差变化,更何况一年中还有春、夏、秋、冬四季更大的温差,目前市面上普遍使用的各种晶闸管整流型、变压器降压整流型、以及一般的开关稳压电源型的蓄电池充电器。以恒压或恒流方式对电池进行的充电,是无法达到蓄电池补充充电所需要满足的严格技术要求的。纵观过去所采用的这些对蓄电池充电的方法,以及根据这些方法开发的蓄电池充电器。我们不难看出,其技术是不够完善的用这些产品给蓄电池充电,势必直接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这些充电器还存在着工作电压适应范围窄、体积大、效率低、安全系数差等问题。充电设备的设计不够完善,使用也不方便。
2.蓄电池放电后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充电,特别是过放电对电池造成致命之伤。
3)少数厂家的产品质量低劣,以次充好。
以上原因,我们认为第二、三点从技术上讲是比较容易预防和做好的,牵涉比较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下面重点谈谈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2对蓄电池充电的技术要求
厂家提供的蓄电池保证使用寿命的技术指标是在环境温度为25℃下给出的。当环境温度一定,充电电压比要求的电压高100mv,充电电流将增大数倍。将导致电池的热失控和过充损坏。当充电电压比要求电压低100mv时,又将使电池充电不足,也会导致电池损坏。蓄电池的容量也和温度有关,大约是温度每降低厂家要求理士蓄电池的使用者在夏天电池放出额定容量的50%后,冬天放出25%后就应及时充电。
一般用20小时放电率(C10)的安时数代表电池额定容量的大小,即在25℃下以恒定电流放电20小时至终止电压(1.75V/单格),该电流的20倍即为电池的容量,一般用AH数表示。例如,12V/100AH的电池是指该电池能够以5A(0.05C)的电流恒定放电至终止电压10.5V,可连续放电20小时。要注意,电池放电时间与放电电流不是线性关系,如100AH电池以100A的电流放电支持不了1个小时,只有数十分钟;而以1A的电流放电,则会超出100小时理士蓄电池(不推荐如此方式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