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guanfangwangzhanZui新发布通告公告消息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现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党参。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素花党参或川党参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肉苁蓉(荒漠)。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的干燥带鳞叶的肉质茎。肉苁蓉(荒漠)在内蒙古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的干燥茎。铁皮石斛在云南、浙江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黄芪。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或膜荚黄芪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灵芝。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或紫芝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的干燥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天麻。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的干燥块茎。天麻在贵州、云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的干燥叶。杜仲叶在湖南、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