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分公司登记条件。一、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国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合资公司提供意向书和项目建议书);4.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5.租赁(凭承租人产权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土地合同;6.投资者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国内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查申报表(投资者为自然人的,不填写);8.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9.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工业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帆孙宴告(工业项目);10.公司章程(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也应签订合同)由多个外国合作伙伴共同投资时,应签订合营协议;11.监事、董事、经理名单、工作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