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都涉及到食品经营,但它们的性质、应用部门、编码、登记证件和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性质: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指开办餐饮业务必须具备的许可证件,该许可证通常作为企业的标志。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食品生产与销售等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件,该许可证的号码一般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三至第十七位形成。
应用部门:
餐饮服务许可证:通常用于税务局办业务时提供的证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通常简称为“税号”,用于纳税。
编码:
餐饮服务许可证:由15位、17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包含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共18位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登记证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通常登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
食品经营许可证:简称为“税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
餐饮服务许可证:购买单位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两者在申请条件和经营范围方面也有所不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是企业经营中需要办理的重要证件,但它们的性质、应用部门、编码、登记证件和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等方面存在差异。在申请这两种许可证时,企业需了解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申请的目的和所需证明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