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吸引了大量外国人前来工作、生活和学习。对于在深圳居住超过180天的外国人来说,办理移民永居卡等业务时,常常需要提供在深圳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外国人申请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否可以代办?以下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外国人申请在深圳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在深圳连续居住超过180天;二、取得了工作、学习等各类居留许可。
申请外国人在深圳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外国人护照首页扫描件;二、外国人护照居留许可页扫描件;三、如果是委托其他人来办理的话,还需要提供委托书的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文件。
办理程序是:递交到深圳的出入境管理局,经审核没有问题,一周左右时间出具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还需公证的话,需要送到深圳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国人护照扫描件、中国签证页扫描件及居留许可页扫描件,以及一次入境和后一次出境张页的扫描件以及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扫描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话,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申请到无犯罪记录后如送往第三国国家使用时还需办理这些国家的附加证明书或者是驻华使领馆认证手续。
卢森堡人在深圳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