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我委继续精简“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对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进行备案”两个事项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22日起取消外省市企业在“外省市来京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上传电子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注册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注册执业证书,取消营业执照信息。
二、7月1日起取消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登记表、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变更申请表、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申请表、外省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变更申请表、外地来京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京执业备案申请表纸质材料。
6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外省市企业办理进京备案窗口审核时,企业可提交承诺书(备案系统下载模板)或者备案(变更)申请表、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7月1日后只需提交承诺书、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