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注销简易流程及操作步骤如下:
1. 企业自查。企业需要先进行自查,确认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
2. 申请。企业确认符合注销条件,准备材料并填写《分公司、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并通过企业注册e窗通平台提交申请。
3. 网上公告。企业在北京市企业服务局官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45天。
4. 工商注销登记(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直接提交材料(携带公章、营业执照等前往工商局或通过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理)注销。
请注意,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相同之处在于其均需经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告,不同之处在于其注销程序更为简化。如企业存在未办结事项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无法进行简易注销。更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请以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