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所需资料及代办步骤解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工作、生活和学习。为了确保在华外国人的合法身份和行为,中国政府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以上时,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外国人在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代办附加证明书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间以及相关手续。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需填写《无犯罪记录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的公章;
如申请人曾在国外有过犯罪记录,需提供相关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申请时间
外国人在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时间为5-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安排而定。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报送至所在地公安局;
公安局对申请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凭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领取证书。
四、国外使用手续
公证手续:如外国人需要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国外使用,还需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送至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公证;
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自2023年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外国人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手续时,还需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
外国人在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代办附加证明书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