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保资质办理流程、条件
中央空调维保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单位向市建委建筑管理处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建委建筑管理处审核区县所属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并核验原件。
2. 申请单位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提交区县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局属企事业单位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由企业所在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委备案厅牵头组成联合审定小组进行核准。
中央空调维保资质办理条件如下: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 取得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3. 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 按照规定配备有与维修资质相对应的维修人员,其中初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数量。
5. 有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劳动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
6. 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7. 有相应的资金。
8. 有必要的检测检验设备。
9. 有固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制冷空调或机电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人数。
10. 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要求具有本职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人数。
11. 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及操作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人数。
12. 有完善的管理和良好的业绩,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记录;在用户服务方面有良好的信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