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农村村民向土地所在地的原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提出申请后,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审。
3.现场勘察应由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人员到实地踏勘,并对申请登记的每一宗地的权属情况及地类用途进行认真调查,并在登记现场公布核实情况及核实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4.申报、公告和登记:包括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情况登记表》和绘制宗地草图,经村、组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公告内容应包括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使用年限和批准使用日期等。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具体操作细节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更多的相关问题来电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