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与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在中国工作和生活。对于在德国出生并在中国居住工作的德国人来说,他们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来满足各种需求。本文将为您解析德国人在华居住工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
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护照原件。
二、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申请人需提供护照原件以核实个人信息;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证明其在华居住情况;
委托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三、申请部门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四、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时间为5-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申请人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五、国外使用及公证手续
如申请人需要在国外使用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有些国家还要求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
六、《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影响2023年3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根据《公约》,自2023年11月7日起,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德国人在华居住工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相对简单,只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随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实施,申请人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将更加便捷。如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选择委托易代通代办,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