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开在华无罪证明条件 代办附加证明书步骤 第三国移民使用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了保障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我国对在华外籍人员实行无犯罪记录证明制度。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外籍人在华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
持有有效的护照原件;
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提供委托书。
二、申请部门
外籍人员需向所在城市的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三、申请费用
自2023年11月7日起,根据《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华外籍人员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费用为免费。
四、申请时间
一般情况下,出入境管理局会在5-1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审批工作。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办理进度。
五、国外使用须知
如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国外使用,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公约》,从2023年11月7日起,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外籍人员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应向出入境管理局咨询是否需要办理Apostille手续。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亲自前往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和其他重要证件,防止丢失或被盗;
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可向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