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食品接触材料含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塑化剂、双酚A、重金属”等专有名词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在关注食品安全时,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一、适用产品范围
食物接触材料/部件及原材料。例如奶嘴,碗筷,刀叉,塑料盆等产品
二、常规样品要求
迁移项目按表面积,含量项目按克重分别根据测试项目提供成品或部件材料,所需数量取决于产品形状、大小与具体检测项目要求,敬请咨询UNI在线客服。
三、添加剂标准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四、产品标准
1.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
2. GB 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
3.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4.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5.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6.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7.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8.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9.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10.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五.常见问题:
1,在哪些情况下,欧标检测报告能表明在中国出售产品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符合性?
除非监管机构或法院采信,依据国外标准检测的报告无法用于证明符合GB安全标准。
2,是否只有标准范围内规定的物质和材料可以使用?没有列在标准中的物质要接触食品该如何做呢?
只能选择相关产品标准或卫计委公告批准的物质和材料使用。没有经授权批准的物质,应走新品种申报程序,获得使用许可;或者使用有效的功能阻隔层。
3,食品接触是否应该被标识在电饭锅的每一个部件上?
“食品接触”可以标识在Zui终产品的主体上。
4,对于没有QM或SML限制的物质,应该如何进行质量控制?
可以使用总迁移量和其他相关标准的限制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5,ABS做丁二烯特定迁移或残留量,如果残留量超标,特定迁移合格,该材料是否可以用于食品接触?
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6,GB31605-2015已经生效。进口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是否也应满足中国GMP的要求?
在国外的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过程已经超过了中国政府的监管权限,AQSIQ不会核查进口商品生产企业的GMP合规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