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填好《个体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写《个体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如果是代办,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材料如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
3、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餐饮经营许可证》。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7、工作人员健康证。
8、《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12、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