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无罪证明申请条件 代办附加证明书要求 易代通一对一服务时间超快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到中国工作、学习和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便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其中之一就是申请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那么,外籍人申请在华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需要提供原件吗?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申请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外籍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方可申请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护照原件、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委托书。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材料必须是原件。
在2023年3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意味着,从2023年11月7日起,《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那么,对于外籍人来说,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在申请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时不再需要提供原件呢?答案是否定的。《公约》的实施简化了公证手续,但外籍人在申请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时仍需提供护照原件、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和委托书等原件材料。只有在这些材料经过公证和认证后,才能顺利办理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
外籍人在申请在华无犯罪记录附加证明书时,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公约》的实施简化了公证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免去提供原件的要求。外籍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注意准备齐全所需的原件材料,以免耽误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