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外籍人士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代办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效率高时间快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来华工作、学习和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在中国境内顺利办理各种手续。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外籍人士在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证明。本文将详细介绍外籍人士如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附加证明书。
一、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方可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国境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如酒店住宿发票、租赁合同等,以证明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情况。
委托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时,申请人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上申请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部门
外籍人士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部门为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人需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申请。
四、申请费用
外籍人士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费用为免费。申请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办理此项证明。
五、申请时间
外籍人士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时间为5-10个工作日左右。申请人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需要使用该证明时能够及时取得。
六、国外使用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
如外籍人士在国外使用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有些国家还要求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自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2023年11月7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根据《公约》的规定,从11月7日起,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