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在开采过程中很容易缺乏进项发票,煤炭行业又属于非再生资源,国家都是有明确限制的,开采过量的话,也不能获得相应的成本进项发票,说,煤炭贸易行业的税负压力是相当大的。那么没有相应的成本进项来抵扣,企业增值税等方面的税负问题可以怎样解决呢?
这种情况,我们一般可以通过一些税收扶持园区的优惠政策来减轻我们的税负压力,怎么操作呢?就是企业以业务分包的形式在园区正常经营,把相应的税收也留在园区内。在企业缴纳税收之后,地方政府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税收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将一部分税收以财政扶持的形式奖励给企业。
举例:如果一家煤炭贸易公司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各1000万,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85%奖励,那么增值税可以奖励实缴部分的42.5%,即1000万*42.5%=425万;企业所得税可以奖励实缴部分的34%,即1000万*34%=340万,企业合计可以奖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765万。
税收奖励政策既能解决煤炭贸易行业进项不足税负问题,还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税收洼地政策很多,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合法合规地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