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地下空间备案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细节如下:
办理流程:
咨询代办服务中心,了解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使用人对使用用途和范围的说明、建筑平面布置图、产权登记证明或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的证明、规划文件(如规划用途证明或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的确认文件)、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如适用)、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如适用)、租赁使用的,提交租赁合同及租赁双方当事人明、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如适用)、未进行结构改造的,签订《关于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承诺书》(如适用)、所有权人承诺书、使用人承诺书等。
代办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进行初审。
进行网上预审。
代办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审批。
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细节:
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表。
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需签字或盖章。
普通地下室建筑平面布置图。
产权登记证明或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的证明,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规划文件,如规划用途证明或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的确认文件。如果规划用途不明确,需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如果改变规划用途,需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如适用)。
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需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如适用)。
租赁使用的,需提交租赁合同及租赁双方当事人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进行结构改造的,需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如适用)。未进行结构改造的,需签订《关于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承诺书》(如适用)。
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诺书。
普通地下室使用人承诺书。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或代办机构以获取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