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丰台区排水许可证、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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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条件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规定。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的合法证件,出租(转租)普通地下室的还需提供承租人合法证件;
4、出租(转租)普通地下室的,提供租赁合同;
5、使用(租赁)已抵押的普通地下室,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
6、转租普通地下室的,应当提交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7、普通地下室用于商业、文化业、旅店业和居住场所使用的,提交消防机构检查合格的证明、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
8、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使用普通地下室的,提交防火、防汛、治安、卫生责任制度;租赁普通地下室的,提交租赁双方签订的防火、防汛、治安、卫生安全使用责任书;
9、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承租人为境外(含港、澳、台)单位或个人的,还需提交北京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安全合格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备案的,在《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表》盖备案专用章,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备案的,制发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