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外债备案财务数据如何分析?
国家发改委外债备案财务数据如何分析?
国家发改委外债备案财务数据如何分析?
企业借用外债需要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外债备案登记审核申请,关于提交材料包括
1、法律意见书、承诺函
2、借款合同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 企业营业执照
5、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文件
6、决议
7、章程
8、股权架构图
9、境外公司注册文件
(五十五)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由两家境外银行联合谈判签约,分别放款,是备案一笔贷款还是两笔贷款?
事项名称: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问题类型:事项申报问题
答:若为银团贷款,则只需备案一笔贷款。
发布时间:2021-08-24
(五十六)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申请备案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贷款协议里面需要包含哪些条款或信息?
答:我委对于贷款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无特殊要求,贷款合同以企业与银行签署的终版协议为准,企业需提交正式版、具有法律效力的中长期商业贷款协议。
发布时间:2021-08-24
(五十七)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进行外债备案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交担保协议?
答:如有担保企业,需提交担保协议。
发布时间:2021-08-24
(五十八)企业填写贷款/发债表单时,未在下拉菜单中找到相应的发行币种,拟换算为等值美元,对于换算汇率有何要求?
答:可按现行汇率进行换算。请在纸质版申请报告中明确币种,以纸质版申请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1-08-24
(五十九)企业填写主体信息表单时,在过往外债备案登记金额中,换算汇率是以借款时为准还是有何要求?
答:可按现行汇率进行换算。请在纸质版过往外债备案登记情况中明确发债金额、币种、计算汇率,以纸质版材料为准。
发布时间:2021-08-24 跨境金融研究院文字整理
(六十)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中,主要承销商如何填写?
答:若为中长期贷款,主要承销商可以写贷款方;若为发行债券,主要承销商一般填写承销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一)央企子公司报送发行信息,是否必须加盖央企总部的公章?
答:建议加盖公司总部公章,至少加盖子公司公章。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二)若发行方案中的一些具体细节还未确定,是否可以不写?
答:建议明确细节以后再向我委提交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三)子公司申请的外债额度,是否影响母公司自身申请外债额度?
答:原则上无影响。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四)自贸区债和境外债可以分开递交申请吗?自贸区债与境外债是否共用批文额度?
答:自贸区债视同境外债进行申报。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五)《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已过期,但原备案额度没有用完,剩余额度能否继续使用?
答:《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过期后,剩余额度不可以继续使用。如仍有外债需求,可重新申请。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六)由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后,境外发债额度是否可以由下属子公司、关联公司使用?如可行,下属子公司、关联公司是否无需另行申请备案登记?
答:集团公司应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各发行人外债额度及用途。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七)企业境外发行债券一定要在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完成交割吗?还是在有效期内完成定价或者完成认购协议签订即可?
答:原则上应在备案登记证明到期日前完成交割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八)循环贷款每次提款是否均需要在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进行?
答:企业可在循环贷款授信期内循环使用贷款,次提款需在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完成,每次提款后均应按规定向我委进行信息报送。
发布时间:2021-08-24
(六十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666号)规定,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若发行人成立时间满足要求、担保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是否属于666号文所述的“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情形?
答:发行外债所涉及的全部主体中,属于地方国有企业的,均需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666号)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1-08-24
(七十)地方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发行一年期以内的境外债券,是否受到666号文(778号文)限制?
答:1年期以内的外债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负责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