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开公司还是做生意,都是要注册营业执照的,如果做餐饮的话还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国家要求的相应的证我们要办理,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经营者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培训资料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周边环境图、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建议大家如果是选择代办机构办理的话,相关的资料都要准备好,交给代办机构办理还是很方便的,办事效率也很快,现在市面上很多人都是找代办机构办理的,市面上的代办机构也很多,所以好选择本地的成立比较久的公司,方便自己去考察而且这类公司办事效率会更好。
二、审查
审查方式为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应根据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1.对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经营食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书面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基层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现场核查应当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
3.申请人对工商所现场核查结果存在异议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局认为有必要的,县级以上工商局可以要求工商所复查或直接进行复查。
4.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依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考评表》进行打勾、考评,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考评表》。
《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考评表》各一式两份,经核查人员、申请人签字,加盖工商所印章后,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办法》第十条第八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提交许可机关,另一份工商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