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本人签字)。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1、许可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2、送达方式
(1)纸质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到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服务窗口领取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送达。
(2)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本许可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