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分为二类和三类,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办理成功,那么在北京办理一类证,二类证和三类证有什么区别呢?办理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类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销售、运输、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1. 场所
1、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的场所,其中,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00号)和《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基本标准》(卫生部令第120号)等相关规定。
2、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放射诊疗设备和医用辐射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监测仪器、个人剂量仪等放射防护器材;
3、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放射源安全保管场所,以及必要的辐射事故应急设施和监测监控设备;
4、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对单位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
5、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场所、设施以及必要的监测手段;
6、有健全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1. Sales, use and class V radioactivesources; guide for production, sale and use of radiation safetylicense 1. The 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the id card of the legalrepresentative; 2. Official or duplicate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ofenterprise legal person or original or duplicate of the certificateof institution legal person; 3. Radiation accident emergency plan(including the flow chart of emergency treatment); 4. Proceduresfor the use of radioactive sources and radiographic devices; 5.Series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oactive sources and radiationdevices; 6.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time radiation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personnel in the form ofdocuments. The part-time 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 personnel must have a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collegedegree or above mit.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对从事放射性工作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放射性工作单位的管理,使其在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方面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北京怀柔区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申请企业都有哪些要求呢?
1.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从事核与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有关工作;3.依法设置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5.具有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场所和设施;6.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表;2.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验资证明(新设企业需提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验资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6.《放射诊疗许可证》或《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书》复印件;7.申请单位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