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典当行业发展不快,一直在资本市场活跃着,归功于典当按照本来的套路发展的基础上,融合了现代元素及市场缺的融资渠道,是典型的转型案例!
典当行早已经突破人们意识中的当铺印象,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通过互联网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多,典当行要想发展就一定要突破创新。今年年初,商务部出台意见,明确鼓励了典当行业去尝试接触互联网,通过借助互联网传播广、速度快、成本低、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等优势开展业务,从而突出经营特色,完善和创新经营模式,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
从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来看,目前我国除经营动产外,还可以经营房地产和财产权利等;中国的典当不仅有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还有不动产抵押。
一、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二、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经营住所。新设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应与现有典当行相距1公里以上,且应尽量选择临街铺面,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营场所。经营住所地址名称应与租赁凭证保持一致,并在公安机关复核时提供相关证明。
3.股权结构。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法人股东。
三、典当行的办理流程
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现实生活中,每当我们想去购买自己负担不起的东西时,想到的是借贷,对于一些额度大的资金时,除了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之外,还可以去典当行办理房屋典当,典当的融资效应由此产生,也是典当行业能走到今天的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的急速上升,而典当行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之一,也引来了快速增长;典当行在各地区的典当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特别是典当经营主体、典当交易和典当的金额也都在增加。而正是这种巨大的需求,导致了全国典当行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整个行业洗牌的临界点越来越近。
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张经理 ①③肆-三久①三-六一伍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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