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年检工作
具体程序、要求
一、中央及外地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年检程序:
1.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建管中心窗口办理。
2.所属地在各省驻京建管处的外地进京建筑施工企业由建管处集中收集后报市建委建管中心统一办理。
二、中央及外地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年检要求:
1.2008年企业市场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的企业按以上程序换证;“不合格”的企业按新进京企业重新办理备案。
2.2009年7月1日前企业原始备案资料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申请报告并写明变更内容,网上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年检。逾期未办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