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证主要有:营业执照(工商管理局)、排污许可证(当地环保局)、消防许可证(当地消防大队)、个人健康证(当地卫生局)。
1、营业执照
新开的烘焙店应到当地主管的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商局在申请后30天内作出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工商批准登记后,向企业法人发放法人营业执照,向费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发放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前,不得以烘焙店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烘焙店成立日期。
2、排污许可证
环保审批由所在地主管环保局办理,主要审批项目为:噪音,排污。烘焙店经营者要提供烘焙店位置平面图,并标注周围环境情况和临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由主管环保局派出人员实地查验。检验合格后,由主管环保局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上“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
3、消防许可证
应当向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