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场所应距污染源10平方米以上;
2.干湿场地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议餐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场地面积需要增加;
3.餐饮业按营业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种。
1>餐饮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500多家大型餐饮企业;
2>中型餐饮业占地300-1000平方米或150-500个座位;
3>.小饮食经营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或饮食座位不足150个。
4.餐具和器皿清洗必须设置专用池;有专用密封清洗柜;客户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洗消毒池和专用清洗柜;大中型酒店必须使用洗碗机,小型酒店必须使用专用设备。餐具必须用物理方法消毒。
5.厨房与餐厅面积比不小于1:2,烹饪场所净高度不小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