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层建筑陕西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的裙房进深大于4米。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7.2.1条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陕西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6.陕西消防救援窗的净宽度、数量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或未设置明显标志。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7.2.4 条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陕西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及7.2.5 “供陕西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陕西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