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制经营实体
基于合伙制的经营实体,有很多细分,这类形式,一般是面向专业人才,比如律师、公证员等,一般适用于波兰本国人。
2、代表处
代表处的注册主体为外国公司,不能是个人。这种形式相当于母公司在波兰设立的一个窗口,经营范围在于推广和宣传,不能开展贸易活动,不能签署任何贸易合同。
3、分公司
分公司的注册实体是外国公司,不能是个人。这种形式相当于母公司在波兰设立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经验实体,其股权归母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成立后,可开展常规的经营活动,包括签署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