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输入联络员和公司信息获取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简易注销”选项,开始按指引操作。
2打印一下文案填写好、股东签字再上传到系统,保存并公示,即可。
公示期完后,30天内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正式注销。
正式注销,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依法作出解散及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
4、企业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说明与承诺;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