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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业务类型
卫生经营许可证地下空间备案
对于经营场地的证明文件,不同的经营类型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属于住改商或农民自建物业没有正式房产证的,应当先到所属街道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作为产权证明材料提供。
属于经营者自有房产的,可持产权人身份证明、《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经营者租赁使用的,提交产权人租赁合同作为经营场所场地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承租的,提交本人签署的同意将该场所无偿提供给企业办公使用的证明。
已经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经营场所,可直接提交经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
租赁市场铺位的,提交与市场开办方签署的市场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开办方营业执照。未办理市场转企业登记的,提交原市场登记证和开办方营业执照。
租赁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提交出租单位(军队)同意转租的证明。
如果租赁区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场所,则需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总体来说,应根据自身经营场地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在准备所有必要资料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满足所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