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期限备案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
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备案
变更董事、监事,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变更副董事长(副理事长)、经理(厂长)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或理事会决议。
更换登记联络员
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在申请书中即可)。
注:
备案事项: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章程(章程修正案)、联络员、营业期限
北京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歇业备案提交材料
1 《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请书注释;
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 《歇业备案承诺书》由全体股东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