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区别
《营业执照》上记载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上记载是负责人的,一般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比如分公司。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
如果出了意外状况,法定代表人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定代表人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管理不力的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是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也不同,比如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并非一定是公司股东,他也可能是公司股东指定的任何一个自然人甚至是外国人,不能理所当然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公司股东。
随着类型的不同,具体的叫法也不同。
二、正本和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正本的形式是悬挂式的,每个企业只核发一张,应按要求悬挂于置于住所或是营业场所里的醒目位置。
副本则是在外出办理业务的时候使用,企业可向所在的登记机关申请多个副本。
其中,如果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等事宜,副本复印件加盖上公章就可以当做原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