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全民所有制企业无须开立入资专户,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集体所有制企业办理入资手续(集体所有制企业以非货币方式出 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到法定的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