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以下简称涉密印制),指以印shua、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二、涉密印制资质包括: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piao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虚的其他涉密印shua业务。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从事印制业务三年以上,甲级资质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相应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有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