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验资是一个注册会计法律规定财务审计业务流程,就是指注册会计依规接纳授权委托,对被验审企业注册资本的实付状况或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变动状况开展验审,并出示验资汇报。
验资分成开设验资和变动验资。验资是注册会计的法律规定业务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确立了将验资业务流程纳入注册会计师法律规定的业务流程之一。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等工商注册机关单位不规定递交验资汇报)在申请办理开张或变动注册资本前,务必授权委托注册会计对其注册资本的实付或变动状况开展验审。